发布日期:2023-09-27 作者: 产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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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压热水锅炉的使用单位要遵守《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建立健全锅炉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定锅炉房专(兼)职负责人进行管理。
2、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作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仔细地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相关知识,逐步的提升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4、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5、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8、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正常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作时的状态良好。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时进行检查、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班冲洗水位表一次,每周手动开启安全阀一次,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跳起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缺水”“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目视制度,定时进行排污,保证给水,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操作人员严禁操作维修前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队领导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保护措施,才可以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有一定的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不正常的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再做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
2 引用标准:sy/t 6461—2000湿蒸汽发生器的安装与操作推荐做法
3.1 锅炉操作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局级安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3.2 锅炉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时进行检查锅炉的运作状况,搞好安全运作,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工违章作业。
3.8.6.1 在进入燃烧室工作前,燃烧室内一定要进行通风,并将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同时测定含氧量,使含氧量体积比达到18%-23%。
3.8.6.2 燃油、燃气锅炉,应加盲板隔断油、气的来源,并做出明显标记。
3.9 在潮湿的燃烧室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不超过12v;在比较干燥的燃烧室内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超过36v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3.10 使用锅炉的单位一定要做好水质管理工作,采取比较有效的水处理措施,使锅炉运行时的给水质量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12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锅炉登记手续时,应填写“湿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表”和设备档案,并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资料:
3.13 登记部门对送审资料审查合格后即应给使用单位签发“湿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
3.15 进口锅炉到货后,使用单位应立即进行商检。其中安全性能检验工作,由专业检验单位做。未经商检的锅炉,严禁安装。
3.16 外贸经营单位和收用货单位,应对锅炉的先进性和可靠性负责。外贸单位在签定合约时,应选派熟悉锅炉安全性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谈判。在合约中一定要标注明确下列各项。
3.16.2 产品的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质量说明书、产品图样、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
3.18.1 使用锅炉的单位,对运行的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定期检验工作,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
3.18.2 从事锅炉检验工作的检验员,应由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检验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3.18.3 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检验员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应出具《蒸汽锅炉定期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一定由持证检验员签字,并经审核加盖检验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3.18.4.1 受检锅炉与热力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等一定要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3.18.4.4 检验前,必须切断与锅炉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3.18.4.6 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gb3805的规定。
3.18.4.7 为了暴露检查部位,必要时应部分或全部拆除绝热层和其它附件。
3.19 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1 外部检查: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锅炉运行中的定期在线 内外部检验:是指专业检验人员在锅炉停机时的检验,每3年至少进行1次。
4.3 压力试验:是指锅炉停机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的水压试验,其周期每6年至少1次。
4.4 定期内外部检验,应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为主。必要时,可采取以下检验方法;
4.5.3 受压元件有无磨损,特别是处于烟气流速较高及吹灰器吹扫区域的管壁。
4.5.5 对流管束支承板、管卡、管卡螺栓与管束接触部位的磨损情况及连接部位是不是牢靠。
4.6 锅炉压力试验前,应进行内外部检验,必要时还应做强度核算。但不得用压力试验的方法确定工作所承受的压力。
4.7 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25倍,压力试验时,应力不允许超出材料在试验温度下屈服极限的90%。
4.8.1 经实测受压元件均匀腐蚀,磨损壁厚小于设计壁厚,而又不能降压使用时;
4.8.3.1 凡报废锅炉,应由使用单位组织相关的单位做出全面技术鉴定,报使用主管部门批准,安全部门备案。已报废的锅炉严禁使用。
5.3.2 按下启动按钮,检查联锁系统,然后合上联锁开关,再按启动按钮。
5.3.3 柱塞泵启动后,观察蒸汽压力表显示,待鼓风机启动进行前吹扫时,检查各电器及泵运行是不是正常。前吹扫时间不应该少于5min。
5.3.4 前吹扫结束后,点火程序器运转点着引燃火,引燃火点着主火焰后,观察炉膛火焰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5.3.5 将调火开关调至大火位置,逐渐调节水量旋钮和火量旋钮使蒸汽干度达到要求。
6.5 通过前后观火孔每小时观察一次火焰燃烧情况,并及时作出调整到最佳状态。
6.8 安全报警装置应随设备的大、中、小修做试验和标定。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运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标定、维修。
7.1.1 首先将火焰开关切换成小火位置,将联锁开关关闭,进行后吹扫,后吹扫时间不应该少于20min,并及时关闭燃料阀。不得急剧灭火。
7.3.1 湿蒸汽锅炉的紧急停炉应符合sy 5854中第8.7条的规定。
8.1.1 停柱塞泵,立即打开放空阀门,然后关闭蒸汽出口阀门和燃料阀门。
8.2.2 利用备用的照明设备,注意监视压力和温度,同时立即查明停电原因。
9.3 压力表应完好,每半年检验一次,并有校验标签。刻度盘应划红色标记线 液位计应完好,阀门应无渗漏。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安全运作,预防锅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根据《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和《电力安全规程》等法规的规定,结合sl6-
1.25-aⅱ型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要求2.1 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方面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证》,方能从事锅炉运行值班工作。
2. 2值班人员要遵守《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运行规程》规定,严格执行组装水管蒸汽锅炉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对锅炉安全负责。
2. 3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司炉、副司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做值班工作。
2. 4在工作中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锅炉《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
2. 5值班人员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箱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等运作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仔细地了解锅炉运作情况。
2. 6值班人员应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全面的检查,保持锅炉正常运行,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 7为确保锅炉安全运作,值班人员一定按要求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做巡回检查。
2. 8组装水管蒸汽锅炉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3. 组装水管蒸汽锅炉设备维修保养3.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3.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所承受的压力线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 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记录,锅炉车间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4.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之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4.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4.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负责人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
4.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4.7锅炉若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汇报车间领导。
5.1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煤、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6车间领导经常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6.1锅炉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章制度,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2锅炉车间严格按照《组装水管蒸汽锅炉值班人员考核细则》对锅炉值班人员进行考核。
三、做好生火点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生火、升压、供汽、供水的操作步骤,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四、锅炉运行必须保持水位正常、汽压稳定,根据负荷、煤质变化,合理调节燃烧状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供汽、供水工作。
五、定期做好各测量仪表、各阀门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2、保持压力表清洁(工作压力用红线标清)定期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定期送监察部门检验。
4、定期排污,排污时应在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根据炉火品质,合理控制排污率。
六、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运转良好,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做到低损耗。
七、锅炉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一旦锅炉发生重大事故,除立即处理和报告外,应注意保护现场。
一、遵纪守法,持证上岗。司炉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切实履行职责。
二、规范操作,确保供暖。司炉人员必须按规范程序操作,严禁机器无人监控运转。同时坚持谁值班谁维护的原则,经常看运转、听声音,检查所有螺丝,螺栓、阀门、仪表、电流电压是否正常,并及时补水、排气、加油,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断开电源,关闭阀门,报告管理人员,以保证及时维修,正常供暖。
三、坚守岗位,按时供暖。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供暖,若天气过冷,全天供暖,否则,冻坏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20至50元罚款。若推迟供暖半小时或早停半小时,扣发当天的工资,超过2小时,予以解聘。
四、注意安全,讲究卫生。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自我保护,规范操作,严防火灾、触电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清理炉渣、炉灰和设备上面的灰尘,以保持卫生清洁。管好煤场燃煤,防止丢失。
五、检测热网,定期维护。对室外热网阀门、室内暖气包等设备,每周必须检查一次,若有漏水现象,立即维修,不得推辞。
六、签好日志,准时交班。每天要填写好值班日志,清点工具,上午10时由管理人员亲自监督办理交接班手续。
6、巡查项目应包括:炉体、控制柜和水处理装置。炉体巡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控制柜、水处理装置每周进行一次巡查;遇有特殊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b)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或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8、巡查设备时,对异常状态要及时、正确处理,详细记入《采暖(热水)锅炉运行记录》,并向值班领导汇报。
9、发现设备缺陷或其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汇报单位领导并联系锅炉质检部门进行检修。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单位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应有具有锅炉安装资格的单位安装。锅炉安装必须接受当地锅炉安全检查部门的监督,经验收合格后,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给使用登记证,方可使用。
2、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3、常压热水锅炉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
4、锅炉设备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运行的常压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锅炉房是体育中心设备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工作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3、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等其它杂物,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8、主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运行记录、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按规定时间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5、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遵纪守法,持证上岗。司炉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切实履行职责。
二、规范操作,确保供暖。司炉人员必须按规范程序操作,严禁机器无人监控运转。同时坚持谁值班谁维护的原则,经常看运转、听声音,检查所有螺丝,螺栓、阀门、仪表、电流电压是否正常,并及时补水、排气、加油,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断开电源,关闭阀门,报告管理人员,以保证及时维修,正常供暖。
三、坚守岗位,按时供暖。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供暖,若天气过冷,全天供暖,否则,冻坏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20至50元罚款。若推迟供暖半小时或早停半小时,扣发当天的工资,超过2小时,予以解聘。
四、注意安全,讲究卫生。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自我保护,规范操作,严防火灾、触电等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清理炉渣、炉灰和设备上面的灰尘,以保持卫生清洁。管好煤场燃煤,防止丢失。
五、检测热网,定期维护。对室外热网阀门、室内暖气包等设备,每周必须检查一次,若有漏水现象,立即维修,不得推辞。
六、签好日志,准时交班。每天要填写好值班日志,清点工具,上午10时由管理人员亲自监督办理交接班手续。
3. 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各项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按时核对日报纪录,清点用具。
4.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6. 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1. 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每两小时至少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 检查上煤机、出渣机、二次风机、鼓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5. 检查水箱水位、给水泵轴承和电动机的温度、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8. 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个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10. 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纪录内。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索装置,每月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2.交班者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地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
3.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或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交接班时,右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线.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的指令。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对水处理设备和化验仪器、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能接班:
2.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六、锅炉房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l、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锅炉用备品备件、操作工具应放在指定的地方,摆放整齐。
5、 主管领导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清洁卫生进行全方位检查评比,奖勤罚懒,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1)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1、锅炉每年定期进行一次停炉检查,正常情况下每六年做一次水压实验,锅炉的检查和水压实验应有详细的情况记录,并有检验人员签字,这些记载存入锅炉技术档案。
5、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压力表每半年送检一次。
6、正常运行2-3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水垢厚度不应超过1mm,如超过应缩短清垢时间。
7、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应进行修理或更换配件,如发现重大问题,应联系有资质的修理单位,先制定好修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修理 ,并作好修理记录。
8、停炉后应按规定进行保养,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重新投入使用时,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2、交班人员应将锅炉运行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后,方可离岗。
1、蒸汽锅炉用水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水质化验人员。并按《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水质管理工作。
2、对锅炉本体、管理应将灰尘清扫干净,特别是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扫干净,清晰可见。
3、锅炉房主管人员必须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锅炉发现不正常的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主管领导,再进行处理。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相关知识,逐步的提升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