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07 作者: 产品中心
在当下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锅炉水质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对锅炉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氯根,PH值及溶解氧;锅炉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4、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5、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指定操作规程,并认线、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7、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谨慎保管,易燃易爆有害有毒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8、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有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二、化验员每2个小时,测定一次给水硬度(≤0.03mmol/L),炉水硬度(≤0.03mmol/L),碱度(6~26)及PH值(10~12)。
五、分析化验用的药剂谨慎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一、每月一定要保证不少于24小时的检修时间,全年检修时间不可以少于12――15天。
二、对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检外,一定要坚持班检制度,巡检制度,每班保证1――1.5小时的检修时间。
三、重要设备的检修有检修标准、措施,检修后要验收总结,检修结果要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本,报送机电科。
四、每次检修时间超出计划检修时间要提前报机电科,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3.根据化验项目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备齐化学药品和试剂,并认真仔细检查其成分、浓度、有效期等。
4.备齐化验所需的各种仪器、量具,应标定合格,保证其准确、可靠性。器具使用前应认真洗涤,保证清洁无污染。
5.采集水样用的容器应是玻璃或陶瓷器皿。采水样时应先用水样冲洗三次后采集。采集水样的数量应能满足化验和复核的要求。
6.采集原水水样时,应先冲洗管道5―10分钟后再取样。每天化验一次硬度。采集锅炉给水水样时,应在水泵的.出口或给水流动部位取样,每班化验一次硬度。
7、采集炉水水样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耐热器皿,缓慢开启阀门,人员避开水流。方向。
8、化验的水质应符合规定标准的规定,达不到要求应分析原因,采取一定的措施,在使用有腐蚀性药品时,严格按药品使用规定执行。
9、离子交换器输出的软水每运行2小时化验一次硬度、PH值和碱度,炉水应每2小时化验一次碱度、PH值和氯根。
10、根据炉水化验结果,由化验人员监督锅炉排污或向队提出采取对应措施的建议。
11、认真填写水质化验记录。清洗化验用具,整理并谨慎保管化验药品及仪器,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2、原水的水质指标,包括硬度、PH值、氨根、溶解氯和悬浮物等,每月至少化验1次,有条件的单位做水质分析。
3、经过凝聚、沉淀、过滤等方法处理的水,每日至少化验1次,根据化验结果,及时作出调整凝聚剂投放量。清水的PH值应不小于7。
4、用离子交换器处理的.软化水,要控制水的指标和项目,如硬度、碱度、氯根、PH值、溶解氧等,至少每班应化验1次,在交换剂接近失效之前,应适当增加化验的次数。
5、对每项化验的时间、项目、数据及采取的措施等,均应详细地填写在水质化验报告或运行日志中。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方面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正常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作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作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4、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5、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6、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7、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8、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0、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
2、相关人员必须严格贯彻执行《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条例,加强锅炉的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
3、锅炉的施工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有资质单位进行。
4、锅炉的安全附件和仪表必须按照相关规程进行配置,安全附件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的监察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5、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锅炉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6、锅炉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当地办理登记手续。
7、锅炉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锅炉检验,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锅炉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二、非值班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后,要先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告知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五、外来人员参观,要事先与业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并由公司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二、司炉人员必须持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司炉证方可上岗,工作中要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格操作;当班时不看书、不看报、不打瞌睡、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三、接班前按规定巡逻,检查好和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鼓风机、引风机、给水系统、润滑系统、冷却水、进煤出渣等装置的运作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日报记录、清点用具。
四、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操作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六、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三、包机设备必须实行挂牌管理,设备包机牌一定要标注明确包机设备名称、包机人姓名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