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02 作者: 产品中心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 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A 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 A1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 A1.1 介质分组 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 (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 介质危害性 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
TSG R1—2015 附件A 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 A1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 A1.1 介质分组 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 (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 介质危害性 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 毒性程度 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极度危害最高容许 333浓度小于0.1mg/m,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mg/m,1.0mg/m, 中度危害最高容 333许浓度1.0mg/m,10.0mg/m,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mg/m。 A1.2.2 易爆介质 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A1.2.3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 按照HG 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HG 20660没有规定的,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Z 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确定介质组别。 A1.3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
A1.3.1 基本划分 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应当根据介质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选择类别划分图,再根据 Vp设计压力(单位MPa)和容积(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压力容器类别, (1)第一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1, (2)第二组介质,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见图A-2。 —1— 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图A-1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一组介质 图A-2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二组介质 A1.3.2 多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划分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多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照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但是应当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对各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 A1.3.3 同腔多种介质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划分 一个压力腔内有多种介质时,按照组别高的介质划分类别。 A1.3.4 介质含量极小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划分 当某一危害性物质在介质中含量极小时,应当根据其危害程度及其含量综合考虑,按照能承受压力的容器设计单位确定的介质组别划分类别。 A1.3.5 特殊情况的类别划分 (1)坐标点位于图A-1或者图A-2的分类线上时,按照较高的类别划分其类别, (2)本规程1.4.2、1.4.3范围内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统一划分为第?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3)简单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统一划分为第?类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A2 压力等级划分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设计压力(p)划分为低压、中压、高压和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 (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 (2)中压(代号M),1.6MPa?p,10.0MPa, p(3)高压(代号H),10.0MPa?,100.0MPa, p(4)超高压(代号U),?100.0MPa。 A3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品种划分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按照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划分为反应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具体划分如下, (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反应器、反应釜、聚合釜、合成塔、变换炉、煤气发生炉等, (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等, (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缓冲和气体净化分离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洗涤器、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 (4)储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是用于储存或者盛装气体、 —3— 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液体、液化气体等介质的压力容器,例如各种型式的储罐。 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当按照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 A4 简单压力容器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压力容器称为简单压力容器, (1)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2)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3)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4)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5)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1000MPa?L, (6)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7)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8)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灭火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不在简单压力容器范围内。 —4— 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B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合格证 编号, 制造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 制造许可级别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产品图号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 设计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设计许可证编号 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经过质量检验,符合《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设计图样、相关技术
和订货合同的要求。 检验责任工程师(签章), 日期, 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 日期, 产品质量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合格证包括所附的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特定种类设备信息化的要求,将其信息输入特种设备的设备数据库。 —5— 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表b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数据表 编号, 设备类别 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品种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类别 产品标准 设计使用年限 3 mmm mm 容器容积 容器内径 容器高(长) 壳体和封头 mm kg 壳体 壳体 重量 mm kg 封头 封头 内件重量 材料 厚度 mm kg 内衬 内衬 充装重量 主要 mm 夹套 夹套 参数 MPa ? 壳程 壳程 最高壳程 MPa ? 设计设计允许 管程 管程 管程 压力 温度 工作MPa ? 夹套 夹套 夹套 压力 壳程介质 管程介质 夹套介质 主体结构型式 安装型式 结构 (有填方式、无划“—”) 型式 支座型式 保温绝热方式 无损检测方法 无损检测比例 , 检验 MPa 耐压试验种类 耐压试验压力 试验 MPa 泄漏试验种类 泄漏试验压力 ? 热处理种类 热处理温度 安全附件与有关装置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制造单位 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 机构组织代码 机构核准证编号 情况 —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C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铭牌 监检标记 (1)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铭牌 监检标记 ? 产品名称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耐压试验 最高允许 MPa MPa MPa 设计压力 压力 工作压力 ? kg 设计温度 容器净重 主体材料 3 m 容积 工作介质 产品标准 制造许可 制造许可 级别 证编号 制造单位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存于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 —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2)换热容器产品铭牌 监检标记 监检标记 产品名称 ? 管程(夹套) 壳程(壳体) MPa MPa 产品编号 设计压力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耐压试验 MPa MPa 类别 压力 最高允许 MPa MPa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压力 容器净重 kg 设计温度 ? ? 2 m 换热面积 工作介质 mm 折流板间距 主体材料 制造许可 制造许可 产品标准 级别 证编号 制造单位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存于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中 —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D 特种设备代码编号方法 D1 编号基本方法 设备代码为设备的代号,必须具有唯一性,由设备基本代码、制造单位代号、制造年份、制造顺序号组成,中间不空格。 XXXX XXXXX XXXX XXXX 制造顺序号 制造年份 制造单位代号 设备基本代码 D2 编号含义 D2.1 设备基本代码 按照《特种设备
》中品种的设备代码(4位阿拉伯数字)编写。如高压容器为“2120”。 D2.2 制造单位代号 由制造许可审批机关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2位阿拉伯数字)和制造单位制造许可证编号中的单位顺序号(3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黑龙江某一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制造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210890—2008”,其中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区域代码用10表示,许可顺序号为890,则制造单位代号为“10890”,如由黑龙江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审批,其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223010—2008”,其中黑龙江行政区域代码用23表示,许可顺序号为10,则制造单位代号为“23010。” D2.3 制造年份 制造产品制造的年份(4位阿拉伯数字),如2008年制造的则为“2008”。 D2.4 制造顺序号 制造单位自行编排的产品顺序号(4位阿拉伯数字)。如2008年制造的某一品种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89,则编为“0089”。 如果制造顺序号超过9999,可用拼音字母代替。如制造产品的某一品种的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产品制造顺序号为10000或者11000,则制造顺序号为A000或者B000,依此类推。 —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E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 编号: (受检单位名称) : 经监督检验,发现你单位在(填写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或者位号)的(制造、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监检机构: 问题和意见 监检员: 日期: 受检单位接收人: 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受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联络单一式三份,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监检机构。 —1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F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受检单位名称) : 经监督检验,发现你单位在(填写产品名称、产品批号、编号或者位号)的(制造、改造、重大修理)过程中,存在以下影响安全性能的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监检机构: 问题和意见: 监检员: 日期: 监检机构技术负责人: 日期: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接收人: 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受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单一式四份,一份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份监检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日期内返回监检机构。 —1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G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样式)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级别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编号 设备代码 设计单位 设计许可证编号 产品图号 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台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经我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 《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的要求,特发此证书,并且在该台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铭牌上打有如下监检标志。 TS 监检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该设备应当到设备使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 —1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批量制造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级别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批号 设备代码 设计单位 设计许可证编号 产品图号 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批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经我机构依据批量制造产品的监督检验方法实施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 《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的要求,特发此证书,并且在该批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产品铭牌上打有如下监检标志。 TS 监检所抽的产品编号是, (填写产品编号) 本证书适用的产品编号是, (填写产品编号) 监检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该设备应当到设备使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 —1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特种设备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编号: 施工单位 改造修理 组织机构代码 许可级别 改造修理 (改造、重大修理) 施工类别 许可证编号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组织机构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设备类别 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产品图号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改造与重大修理项目: 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台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经我机构实施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的要求,特发此证书。 监检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监检机构 :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 —14— 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封头、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承压部件) 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级别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名称 产品编(批)号 主要受压元件 封头型式规格 材料牌号 数 量 来料加工 ?是 ?否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批)能承受压力的容器承压部件经我机构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 《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的要求,特发此证书,并且在该(批)能承受压力的容器部件产品合格证上盖注如下监检标志。 TS 监检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监检机构 :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 —1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级别 制造许可证编号 设备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编(批)号 产品图号 使用单位 设备使用地点 设备代码 制造日期 年 月 日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该台(批)压力容器产品经我机构监督检验,安全性能符合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的要求,特发此证书,并且在该台(批)压力容器产品铭牌上打有如下监检标志。 TS 监检员: 日期: 审 核: 日期: 批 准: 日期: 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机构核准证号: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该设备应当到设备使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 注:按批出具的监检证书,可将“产品编(批)号”改为“产品批号”;“设备代码”改为“产品编号”,并且详细列出本批允许出厂的产品编号。 —1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H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字体:黑体 字号:29点 字体:方正大标宋 颜色: 字号:18点 C=70 中华人民共和国 颜色:K=100 M=100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Y=100 K=60 Certificate of Special Equipment Service Registratio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字体:黑体 编号: 字号:18点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Y=100 K=60 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字体:黑体 字体:黑体 字号:18点 字号:23点 使用单位: Y=100 Y=100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 K=60 K=60 :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颜色: : C=70 设备代码: 产品编号 M=100 单位内编号: Y=100 字体:方正小标宋字 K=60 纸张 字号:16点 规格:120g,钢古水印纸 Y=100 规格:210×297(mm) 张贴 K=60 纸颜色: 特种设备 Y=40 登记机关: (名称与公章) 检验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标志处 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在定期检验确定的有效期和技术参 数范围内使用。 字体:黑体 字体:黑体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字号:14点 字号:12.5点 Y=100 颜色:K=100 K=60 注,纸张规格、证头字和边框的规格、字体请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印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证》的格式印制,颜色和字号按照本附件,其他内容(包括编号)字体,由登记机关采用计算机打印,字体、字号按照其标注。本注不印制。 —1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J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登记类别,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 基本设备代码 设备型号 情况 压力容器品种 主体结构型式 设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值 万元 使用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法定代表人
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设备 使用单位内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 情况 使用场所类别 经度 设备 运行状态 地理纬度 信息 投入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海拔高度 产权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制造单位名称 制造许可证编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产品合格证编号 设备 设计单位名称 制造 与监设计许可证编号 产品图号 检情 型式试验机构 况 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制造监检机构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共2页 第1页 —1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施工单位名称 设备 施工施工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情况 施工告知日期 施工竣工日期 设备 工作所承受的压力 工作时候的温度 工作 介 质 充装量/额定人数 参数 保险机构 设备 保险 保险险种 保险价值 万元 情况 保险费 万元 保险金额 万元 变更项目 变更类别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设备 变更 情况 检验机构 设备 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类别 检验 检验日期 检验结论 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下次检验日期 在此申明,所申报的内容真实,在使用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并且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附,产品数据表 使用单位填表人员, 日期, 使用单位(公章)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日期, 登记机关(专用章) 年 月 日 安全状况等级, 监管类别, 使用登记证编号, 共2页 第2页 —1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录j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j1 登记类别 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j2 设备基本情况 j2.1 设备种类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j2.2 设备类别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 j2.3 设备品种 按照《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类中压容器、第?类低压容器、第?类中压容器、第?类低压容器、第?类压力容器。 j2.4 产品名称 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j2.5 设备代码 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j2.6 设备型号 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 j2.7 压力容器品种 由于压力容器的特殊情况,保留压力容器品种概念(不同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定义的设备品种),为储存容器、分离容器、反应容器、换热容器,根据产品数据表或者竣工图提供的填写。 —20— 特种设施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j2.8 主体结构型式 按照产品数据表填写。 j2.9 设计使用年限 按照产品数据表提供的数据填写。技术资料中未提供的,划“—”。 j2.10 固定资产值 填写该设备购置时的固定资产值(万元)。 j3 设备使用情况 j3.1 使用单位名称 填写使用单位名称(全称),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姓名。 j3.2 使用单位地址 填写使用单位的详细地址,包括所在省(自治区)、市(地、州)、区(县)、街道(镇、乡)、小区(村)号等。 j3.3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果属于公民个人,则填写身份证编号。 j3.4 邮政编码 填写使用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j3.5 单位性质 填写单位经济类型(成分),按照国有、集体、私有、外商、港澳台、合资等。 j3.6 所属行业 参照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于使用单位可以分为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可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食品制造、石油加工、化学、医药制造、化学冶炼、金属制品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其他制造业)、电力、燃气、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可分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其他运输业)、其他行业等。按照括号外的大分类填写。 j3.7 法定代表人 填写使用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或者个人企业的业主姓名。 j3.8 安全管理部门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管理的内部机构,如设备处(科)。没有安全管理 —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部门的,可划“—”。如果安全管理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则填写委托的服务机构名称。 j3.9 安全管理人员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如果聘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则填写该人员的姓名。 j3.10 联系电话 填写使用单位负责该台压力容器的专职或者兼职、聘用的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电线 单位内编号 填写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管理自行编制的设备内部编号。 j3.12 设备使用地点 填写设备安装在单位内的固定地点,如某某车间、某某场地等。如果设备使用地点不在使用单位内的,应当按照本附件j3.2填写设备使用地的详细地址。 j3.13 使用场所类别 由使用单位填写,登记机关核实确定(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改)。按照分类监督管理方式,针对使用场所(环境)对设备安全运行性能的影响,包括管理、事故影响程度等。目前,由于没有安全技术规范予以规定,可以不填写而划“—”,也可以根据当地的有关分类监管的要求进行分类。 j3.14 运行状态 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包括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只有自用才填写生产、生活、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进行组合,中间可用“/”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 j3.15 投入使用日期 填写办理登记的设备正式投入使用的开始日期(包括年、月、日)。 j3.16 设备地理坐标 填写设备在使用单位内固定地点的地理坐标位置,包括经度、纬度、高度(海拔),以便建立特种设备的地理信息。使用单位如果没有条件填写,可先空格,由检验机构按照特种设备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进行完善。使用登记时,设备地理坐标没有完善前以及用于出租的压力容器可不填写。登记机关划“—”。 j3.17 产权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所属行业 —2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填写拥有压力容器资产的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电话、单位性质和所属行业,填写方式和使用单位相同。如果和使用单位为同一单位,则一栏中填写“同使用单位”,其他相应栏中划“—”。 j4 设备制造与监检情况 j4.1 生产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制造的单位名称,其名称与产品合格证和产品铭牌表述应当一致。 j4.2 制造许可证编号 填写制造单位取得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j4.3 产品编号 按照产品合格证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制造编号。 j4.4 制造日期 按照产品合格证、产品铭牌填写,有的产品表述为出厂日期。 j4.5 产品合格证编号 填写该产品出厂所附的产品合格证编号,该合格证上的设备代码、产品编号等应当和产品数据表、产品铭牌一致。 j4.6 设计单位名称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设计单位名称。 j4.7 设计许可证编号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设计许可证编号。 j4.8 产品图号 填写产品合格证上的产品图号。 j4.9 型式试验机构 填写产品型式试验证明书所表述的该类设备(如果可以覆盖,按照覆盖原则)进行型式试验的机构名称。本规程没有规定型式试验的,划“—”。 j4.10 试验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的核准证编号。核准证编号在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上注明。 —2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j4.11 型式试验证书编号 填写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证明书(如果可以覆盖,按照覆盖原则)的编号。 j4.12 制造监检机构 填写负责该设备制造监督检验的监检机构名称,没有实施制造监检的设备,注明“不实施监检”,将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制造监检证书编号栏目划“—”。 j4.13 监检机构核准证编号 填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制造监检机构的核准证编号。核准证编号在监检机构出具的制造监检证书上注明。 j4.14 制造监检证书编号 填写负责制造监检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的编号。 j5 设备施工情况 施工包括安装、改造和修理。 j5.1 施工单位名称 填写从事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的名称。 j5.2 施工许可证编号 填写从事安装、改造、修理的施工单位持有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或者《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 j5.3 施工类别 填写设备使用登记时的设备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改造、修理等。 j5.4 施工告知日期 填写施工单位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告知的施工告知日期。 j5.5 施工竣工日期 填写施工完工并且履行了工程交付手续的日期。 j6 设备工作参数 填写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操作)的工作参数,包括工作压力、工作温度、工作介质,充装量只适用于有充装量要求的压力容器(如储存容器等)。 —2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j7 设备保险情况 按照设备的保险情况填写,如果没有进行投保,可以全部划“—”。 j7.1 保险机构 填写投保的保险公司,即保险人的名称。 j7.2 保险险种 填写投保的保险险种。 j7.3 保险价值 填写具体的保险价值。保险价值是投保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定的实际价值。 j7.4 保险费 填写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保险费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的费用。 j7.5 保险金额 填写可以获得赔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投保人缴付保险费的依据。 j8 设备变更情况 因使用单位变更、使用地址变更、设备主要参数等变更需要重新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填写重新登记时的变更情况。新设备首次办理使用登记,可全部划“—”。 j8.1 变更项目 按照“使用单位、使用地址、设备参数”等填写。 i8.2 变更类别 按照使用单位更名、变更使用单位、移装、改造、重大修理等填写。 j8.3 变更原因 按照转让、搬迁、提高能力、安全状况不合格等填写。 j8.4 变更日期 填写变更完成的日期。 —2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j9 设备检验情况 办理使用登记时的设备检验情况(制造监检除外),包括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 j9.1 检验机构 填写从事检验的检验机构名称。 j9.2 组织机构代码 填写检验机构组织机构代码。 j9.3 检验类别 根据检验情况,填写使用登记时最后完成的检验类别,如安装检验、改造监督检验、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基于风险检验、事故检验等。 j9.4 检验日期 填写进行检验的日期,一般是检验完成的日期,即报告出具日期(年、月)。 j9.5 检验结论 按照有关检验要求填写,一般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等。对以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检验结论的,用安全状况等级表示。 j9.6 检验报告编号 填写检验机构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编号,没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可以只填写监检证书的编号。 j9.7 下次检验日期 首次定期检验日期由使用单位在首次登记时根据本规程的规定填写,登记机关进行审核,对已经实施检验的,使用单位按照检验报告确定的下次检验日期填写,由于结构原因,设计文件规定无法实施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填写“设计规定不实施定期检验”。 j10 使用单位申明和填表人员、单位盖章 本表所示的申明,作为使用单位的承诺,使用单位的填表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签字,并且注明签字日期(年、月、日),填表后盖单位公章,并且附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复印件,并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2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j11 登记情况 由登记机关填写。在说明的空白处填写对使用登记的审查情况,包括同意或者不受理、登记等意见。如果不予以受理、登记,应当注明原因和处理情况。 j11.1 登记机关登记人员 由负责登记受理、登记的人员签字,并且注明日期。 j11.2 登记机关(专用章) 盖负责特种设备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用章或者其他能代表登记机关的公章。 j11.3 安全状况等级 出厂资料齐全的新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进口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进口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后评定。如果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有怀疑,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后确定其安全状况等级。 j11.4 监管类别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根据设备本质、使用场所、检验结论确定是否作为“一般监管”、“重点监管”对象。 j11.5 使用登记证编号 填写已经同意登记,所颁发的使用登记证的编号,使用登记证号编制方法见本规程附件K。 注j-1,本登记表所列内容仅为压力容器进行使用登记时需要填写的基本数据,不代表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化要求的数据,如事故数据、现场监督检查等。其他有关设备数据按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 —27—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K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K1 编制基本方法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编号由使用登记机关在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时编制。 使用登记证编号由设备特征代号、登记机关代号、登记顺序号、登记年份组成,包括汉字、拼音字母与阿拉伯数字。 容XX XX XXXX (XX) 登记年份 登记顺序号 登记机关代号 设备特征代号 K2 编号含义 K2.1 设备特征代号 包括以下两部分, (1)第一部分,用设备的汉字简称表示,压力容器用“容”代表, (2)第二部分,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取《特种设备目录》设备基本代码的中间两位数表示,如固定式压力容器中的第?类低压容器用“16”,即实际上表示了该设备的类别和品种。 K2.2 登记机关代号 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登记机关两部分代号。 (1)第一部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号,用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的汉字表示,如山东省用“鲁”表示, (2)第二部分,为设区的市的代号,编排方式按照该市在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以下简称《行政区划代码》)中本省的排列顺序,用其拼音字母A、B、C等以此作为简称编写其代号(拼音字母“O”和“I”不使用,以下同)。 注K-1,如果直辖市登记机关将使用登记授权其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其使用登记机关的代号用该区、县按照《行政区划代码》中本市的排列顺序,用拼音字母A、B、C以此编排。如果省、自治区以下的设区的市,直辖市以下的区、县登记编排超过所用的一位拼音字母时,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采用两位拼音字母表示,即从AA、AB、AC…AZ、BA、BB、BC…BZ、CA、CB、CC…CZ…ZA、ZB、ZC…ZZ。 —2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注K-2,如果设区的市的登记部门将使用登记授权其区、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其使用登记机关的代号还是用该市的代号,登记顺序号由该市登记机关统一编排。 K2.3 登记顺序号 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以颁发该类别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登记顺序号(不考虑年份)。如登记的顺序号为89,则编为“0089。” 如登记顺序号超过9999,可用大写的拼音字母代替。如登记某一类别的压力容器顺序号为10000,则登记顺序号为A000,以此类推。 K2.4 登记年份 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该设备的登记年份,并且加括号“( )”(括号为半角形式)。 如该设备于2013年进行登记,则用“(13)”表示。 K3 编制举例 如2012年1月5日,山东省潍坊市某单位到潍坊市登记机关办理一台第?类低压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该登记机关历年来已经办理该类别(品种)压力容器共301台,该证的总顺序号则为302,按照《行政区划代码》,潍坊市在山东省的排列为第三,则编为C,故该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编号为“容16鲁C0302(12)”。 —2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L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编号, 设备种类 压力容器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产品的名字 原使用登记证 设备代码 编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原使用单位 原使用登记证 变更类别 签发日期 该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已在本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原)使用登记机关, (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该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变更后的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0—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M 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品种 产品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型号 使用登记证编号 单位内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安全状况等级 下次定期检查日期 检查 《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依据 检查发现的缺陷位置、性质、程度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者附页) 问题 及其 处理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符合要求、基本符合压 力 MPa 温 度 ? 检查要求、不符合要求) 结论 介 质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 年 月 (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完成期限) 说明 检查, 日期, (检查单位检查专用章)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 审批, 日期, —3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N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报告 报告编号, 设备名称 检验类别 (首次、定期检验) 容器类别 设备代码 单位内编号 使用登记证编号 生产单位 安装单位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设备使用地点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安全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 设计使用年限 投入使用日期 主体结构型式 运行状态 3m mm 容 积 内 径 MPa ? 性能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参数 MPa ? 使用压力 使用温度 工作介质 检验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依据 [检验发现的缺陷位置、性质、程度及处理意见(必要时附图或者附页,也可以直接注明见问题 某单项报告)] 及其 处理 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 级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检验(符合要求、基本符合压力 MPa 温度 ? 结论 要求、不符合要求) 介质 其他 下次定期检验日期, 年 月 (包括变更情况) 说明 检验人员,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批准, 日期, 年 月 日 —3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结论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说 明 1 ? 压力容器资料审查 2 ? 宏观检验 3 ? 壁厚测定 4 ? 壁厚校核 5 ? 射线 ? 衍射时差法(TOFD)超声检测 8 ? 磁粉检测 9 ? 渗透检测 10 ? 声发射检测 11 ? 材料成分分析 12 ? 硬度检测 13 ? 金相分析 14 ? 安全附件检验 15 ? 耐压试验 16 ? 气密性试验 17 ? 氨检漏试验 18 ? 氦、卤素检漏试验 —3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附件P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1) 编号, 受检单位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或者 检验结论意见 (名称) 单位内编号 有关情况说明, 本通知的有效期, 年 月 日止 检验人员,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代表, 日期, 注,本通知书只用于检验结论不存在问题,或者虽然存在问题但不需要受检单位回复意见,是在检验报告出具前对检验结果出具的有效结论意见,一式两份,检验机构、受检单位各一份,本通知在有效期内有效。 —34—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 编号, (填写受检单位名称) , 经检验,你单位 (填写设备种类) (设备名称, ,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 单位内编号, ),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问题和意见, 检验人员, 日期, 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接收人, 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受检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是作为检验中发现问题,需要受检单位进行处理而出具,一式三份,一份检验机构存档,两份送受检单位,其中一份受检单位理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返回给检验机构。当发现严重隐患时,可以增加一份报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机关。 —35— 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 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国家劳动总局,[81]劳总锅字第7号,1981年5月4日颁布,1982年4月1日起执行)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劳动人事部,劳人锅[1982]6号,1982年8月7日颁布试行)。 3.《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劳动部,劳锅字〔1989〕2号,1989年3月22日颁布,颁布之日起执行,1994年5月1日废止,。 4.《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0〕3号,1990年2月22日颁发,颁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9月23日作废,。 5.《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劳锅字[1990]8号,1990年5月9日颁布,1991年1月1日起实施,2001年1月1日废止) 6.《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劳动部,劳锅字[1990]10号,1990年8月2日颁布,1991年7月1日实施,2004年1月1日废止)。 7.《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规则》(劳动部劳部发〔1993〕442号,1993年12月31日颁布,1994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9月1日废止,。 8.《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1999年6月25日颁布,2000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12月1日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废止)。 9.《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2号,2002年7月12日发布,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10.《锅炉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194号,2003年7月1日颁布,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11.《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锅〔2003〕207号,2003年7月14日发布,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2013年7月废止,。 12.《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6月23日颁布,2004年9月23日起实施,。 (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41号,2005年9月16日公告,修改内容自2005年9月16日起实施,, —36— 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1—2015 (2)《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2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216号,2006年12月31日公告,修改内容自2007年2月1日起实施,, (3)《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第3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16号,2008年12月21日公告,修改内容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13.《非金属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国家质检局2004年6月28日颁布,) 14.《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11月8日颁布, 15.《简单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1月24日颁布, 16.《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8月31日颁布,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固定式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2010年11月5日公告,修改内容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并且重新印制)。 17.《能承受压力的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5002—2013,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6日颁布,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18.《能承受压力的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13,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6日颁布)。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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