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4 作者: 产品中心
现在,《山东省工业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安全办理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现已山东省政府赞同并发布,10月10日起实施。该《暂行规则》是继《山东省特定品种设备安全督查法令》 之后,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办理的又一重要地方法规。
近期,工业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事端频发,山东省某企业接连产生工业管道安全事端,形成严重人员受伤或逝世和财产损失。鉴于工业管道安全督查的局势及作业难点,省政府通过多方查询、和谐,以鲁政办发[2008]54号文印发了《暂行规则》,从省政府层面清晰了办理职责,细化了办理要求。《暂行规则》 在工业管道规划、制作、装置、运用、查验、监管等方面的要求和职责都作了清晰的规则,为我省工业用于接受压力的管道安全督查供给了清晰的法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