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6-29 作者: 新闻资讯
(记者肖海丽)执法人员执法时,如果没有执法证件,或证件上没有加盖“200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专用章”,公民、法人可以拒绝其执法活动。
昨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发布公告称,郑州市于2007年4月2日到6月19日,对全市2693个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了年度审验。
经过自查、初审、抽考等相关程序,共有2568个行政执法证和277个行政执法监督证符合年审条件,年度审验合格,加盖了2006年度年审专用章。125个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不合格,未通过年审。
法制局有关人员提醒说,自2007年6月20日起,除2007年新办行政执法证件外,凡未加盖“2006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专用章”的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为无效证件,行政执法时不得使用。
若有人持未年审的行政执法证从事执法活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局举报和投诉。
(记者王利军)刚毕业的学生就能拿到“高级人力资源师证书”,这样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该关门了。
昨日,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普查结果公布,许可证超期使用、违规发证、只挂牌子不鉴定……省计算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25家鉴定机构被摘牌。这是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的。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经劳动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省劳保厅负责人介绍,此次全省373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接受了检查,共有25家鉴定机构被摘牌。
其中,部分鉴定机构存在着鉴定许可证超期使用、不鉴定就给学员发证等问题。还有一些常年未鉴定、光挂牌子的“空壳”鉴定机构,档案资料不全、办公和鉴定场所、鉴定、检测设备往往达不到要求,学员得不到正规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认证,无法拿到资格证书。
今后,我省将对职业鉴定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对不合格的职业技能机构,将一律注销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